4-5月團契周會表
4-5月團契週會表
日期 | 主 題 | 形式 | 靈修 | 領詩 | 負責人 | 背經 |
5/4 | *派單張 | 戶外 | — | — | 思靈 | 徒15:39 |
19/4 | 屬靈生活點滴 | 分享 | — | 錦標 | 思靈 | 詩27:4 |
3/5 | 聖經人物─
巴拿巴(續) |
查經 | 琦芳 | 浩貞 | 海洪 | 利1:8-9 |
17/5 | 五祭1燔祭
(利1章) |
查經 | 之尹 | 思靈 | 海洪 | 羅6:13 |
31/5 | 交通分享 | 分享 | 錦標 | 敏儀 | 思靈 | 羅12:1-2 |
*地點:維多利亞公園
集合:4:30 pm於港鐵天后站A2出口地面集合(週會會於6:00pm結束)
背經經文
5/4 | 於是二人起了爭論,甚至彼此分開。巴拿巴帶著馬可,坐船往塞居比路去。(徒15:39) |
19/4 | 有一件事,我曾求耶和華,我仍要尋求: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,瞻仰祂的榮美,在祂的殿裡求問。(詩27:4) |
3/5 |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。但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。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,當作燔祭,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(利1:8-9) |
17/5 |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;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,將自己獻給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。(羅6:13) |
31/5 | 所以,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(羅12:1-2) |